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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球場管理辦法General Court Regulation
一、開放時間: 1.週一至週五- 07:50~12:00、13:20~17:30 -上課優先。 12:00~13:20 -羽球時段 17:30~19:00 -教職員活動及羽球時段。 19:00~22:30 -校隊訓練。 2.週六、週日(08:00-22:00)開放使用時間如綜合球場分配表。 3.以上時段如遇連續假日、重大活動或社團申請經審核通過者優先使用。 4.寒、暑假期間-僅開放上班時間(週末、例假日、共同暑休不開放) 5.非登記借用時段以先到先用為原則,請參考體育室場地借用狀況。 二、使用規定: 1.校隊訓練: (1)例行活動: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隊長會議通過核定為原則。 (2)賽前加練:各隊於重要賽事(醫學盃、大專盃、大專聯賽)前一個月可事先以書面向體育室提出申請。 (每天分早、午、晚三時段,一次賽事以申請四時段為原則) (3)校友盃:每學年以申請使用一次為原則,須檢附企劃書。 (4)友誼賽:每學期以申請使用一次為原則,須檢附企劃書。 2.社團、系學會、行政單位: (1)辦理校內活動:每學年以借用一次為限,須經由主辦單位主管簽名或蓋章並檢附企劃書。 (2)辦理校際活動:須經由主辦單位主管簽名或蓋章並檢附企劃書,企劃書內容須包含參加隊數、人數及收費辦法。 三、付費登記使用: 1.校外單位:一律付費使用場地。 2.校內單位:以下情形須付費登記使用 (1)辦理須付費參加之活動。 (2)校內單位場地使用收費標準依本校規定可享有折扣。 四、違反規定之罰則: 1.依違反規定情節輕重由管理單位(體育室)主管決定之。 2.罰則:(1)口頭警告。 (2)除例行活動外停止半年借用權。 (3)除例行活動外停止一年借用權。 (4)停止各項活動借用權。 五、綜合球場使用時間分配表: 學期中-平日
*:甲、乙場地教職員工優先。 **:甲場地教職員工優先。 若有單位登記使用將另行公告。 學期中-週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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